知识产权
我们的主要目标是满足客户的要求,向客户提供个别咨询服务,使其能恰当地保护和完善其原始创作。
相应的,我们拥有一支能够胜任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的专家团队,他们所保护和完善的创作种类如下:
- 书籍、宣传材料、印刷品、收集的信件、文件、演讲和演说、讲座、法庭报告、大学教授论文及其他同性质的作品。
- 有或无歌词的乐曲
- 戏剧和音乐剧、舞蹈、哑剧和其他常见戏剧作品
- 电影作品和任何其他视听作品
- 雕塑和绘画、图纸、雕刻、印刷和连载漫画、儿童漫画、漫画书,以及他们的试验作品或彩图和其他可塑艺术品,无论应用与否。
- 项目设计、计划、模型、建筑设计和工程设计作品。
- 与地形、地理和科学相关的常见图表、地图和设计。
- 摄影作品和以与摄影相似的过程表达的作品
- 计算机程序
- 衍生作品(翻译、改编、修订等),集合物和数据库。
我们的知识产权部门采取适当的措施代表客户向不同区域的知识产权注册局提交相关的创作申请。
本部门也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保护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使用权以及私人拷贝共享和补偿权。
最后,我们的专家咨询师向客户提供权利转让以及任一类型收费或征税(禁令、抵押等)的咨询服务。